李茜静静地陪着她,他总觉得李明熙是另一个人。
他们都有很多无奈,痛苦,悲伤。
但是,他们的无奈不能告诉人...
李明熙喝了很多酒,最后吐了。
天色越来越暗,最后什么也看不见了。
李茜打电话给他的下属,让他们开车。下属到了,他把李明熙抱在车里。
两辆车一起离开了海边。
李明熙彻底醉了。她是故意喝醉的。喝醉了,你不必挣扎着去看萧郎。
但在她心里,她从未忘记。
“我要去找萧郎...送我...送我……”
她拽着李茜的胳膊,李茜严肃地问她,“你真的想去吗?”如果你想去,我会送你去。"
李明熙又摇摇头:“不,我不去...我不去……”
“你去不去?”
“我去!”
李茜忍不住笑了:“你确定?”
“我不去!”
“给你最后一次机会,你去不去?”
"...不要走”
“真的?”
李茜没有等她的回答很长时间。他转过头,发现她睡着了。
李茜的心里,想着她肯定是不愿意去的,既然她不愿意,那就不要去。
把李明希送回了李家,而不是她的公寓。
她一定有人这样照顾她。
车子到达李家门口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十一点了。
得知李明熙被李茜送回后,李家人表示惊讶。
李茜把李明熙送回了家,没有停留就离开了。
李妈妈让仆人扶李明熙上楼,躺在床上。
她亲自脱下李明熙的鞋子,拿了条毛巾帮她擦脸。
“孩子,你怎么喝得这么醉?萧郎没有回来吗?”
自然,没有人回答李的问题。
而这一次,萧郎仍然坐在无家可归的餐馆里,一动不动。
“老板,快十二点了,还要等吗?”一个服务员走过来,小心翼翼的问他。
萧微微垂下眼睛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
他没说话,服务员只好默默离开。
墙上的钟过去了,很快就十二点了。
李明熙躺在床上,睡得不踏实,萧郎的心瞬间又冷又冷。
十二点过了,李明熙没来。
她的选择已经很明显了...
“不要,不要……”
李明熙痛苦地蹙眉,不知道梦见了什么,突然醒了!
她坐了起来,震惊得睁大了眼睛,整个人还是清醒的。
几秒钟的反应后,她慢慢回过神来,发现自己刚刚做了一个噩梦。
李明熙松了一口气。然后她抓起床边的闹钟。当她看到上面的时间时,全身都是冰冷的。
现在,已经是第二天早上10点了...
她的生日过去了,昨晚也过去了。
她没有去萧郎,她已经放弃了她...
李明熙此时连抱闹钟的力气都没有。
她松开手,闹钟掉到了地上。
母亲李推门进来,敲门看到她失魂落魄。
“怎么了,你不舒服吗?”李的母亲摸了摸她的额头,关切地问道。
满仓把两兄弟送到十字路口,然后回去了。弟弟们回家了。那时候大一点的孩子这样带孩子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年纪大的自然就做了,不会计较什么得失。
回到家,我把小鱼和蝼蛄给了奶奶,奶奶用手拍了一下哥哥的背,骂了一句:“我再去河边,被水猴抓住了怎么办?”她不努力,哥哥也不在乎。她解释道:“那是满仓抓的,没有网我抓不到它。”奶奶不打了,说:“带你老二去河边,我杀了你。”说的挺严重的,但是没有权力给我哥。
小鱼洗净,蝼蛄去皮,切碎搅拌成酱,油煎。很好吃。其实真正的美味大多是这么简单自然的味道。
吃了一会儿,睡了一会儿,哥哥再也呆不下去了。他在炕上翻来覆去了一会儿,说:“二明,我们去抓郭果。”
张兴明翻着白眼说:“那东西咬人,跳得高。哪里能抓到?”另外,抓到了放哪里?”哥哥说,“那是你的傻,我可以抓住它,放在草笼里。我有两个笼子。”“那你喂什么?饿了不要叫。"
郭果被抓了就听。如果他没有,那就没意思了。孩子在一起比,你不哭,那就丢脸。
我哥哥起身跑到康贝去看窗外。看了一会儿,他坐下说:“嗯,红薯花还没开花呢。”
郭果一般都是喂红薯花,也就是南瓜花。不知道还能喂什么。
哥哥很会抓郭果。他上辈子经常带领张兴明去田里抓郭过。张兴明找不到它,也根本看不见它,所以他听着,喊着,而他的哥哥看着他的手,把它们放在一个手工制作的草笼子里。抓郭果的时候小心别被咬。这个东西的口器挺厉害的。咬人是割伤,又疼又肿,你还不喜欢。
张兴明记得另一头驴拿着一把尾刀,它大声而清脆地吠叫,尾巴上拖着一把和它身体一样长的刀。但是张兴明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,因为他抓不到它们,更不用说从草丛中找到它们了。
抓蚱蜢,抓刀喂蚱蜢,在蚱蜢燃烧的时候吃蚱蜢,是农村孩子夏天最愿意做的事情。
我哥哥在康贝呆了一会儿,突然说:“我们为什么不找一窝棉花呢?”好吃。“想了想,张兴明没有任何危险。他不必打草和爬树。他点点头说:“好,去吧。"
“沃米安”是这里孩子的名字。具体叫什么我也不清楚,就是高粱抽穗失败后,高粱穗长出来的地方形成的一根黑棒。味道有点甜,有点干,会把嘴巴和牙齿染成黑色。
经常会有一大群孩子钻到高粱地里,找到了就欢快的叫一声,于是大家蜂拥而至,难免要折几棵高粱树。大一点的孩子把折好的高粱捡起来,用高粱叶子包起来,一般不会死。小一点的孩子干脆把碎高粱杆挖出来啃。两极的海绵体此时有很多汁液,就像嚼甘蔗一样,但没有那么甜。
队伍最怕这些孩子这个时候来找“甜棒”,会把高粱块的祸害扔掉。这个时候会有玩家照顾他们。高粱剧烈抖动的地方,看管人跑过去打雷,孩子们像受惊的兔子一样跑开,钻得到处都是。难免会有几个知名人士被举报回家,晚上听到他的声音,第二天走路一瘸一拐的。
至于挑瓜做枣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秋天山里满是野果。没有人在乎树上的梨子和李子。反正这个东西也是给孩子吃的,除了小队的公物,比如鲜瓜(哈密瓜)。
孩子像革命时代的侦察排,头上戴着草编的迷彩服,在鲜瓜旁边的沟里爬。他们仔细观察观瓜者的动作。三两个负责值班,剩下的负责偷东西。其实不都是为了吃,只是为了好玩。他们经常看到一群野孩子被守瓜人用棍子追后满山跑。这时候不管是谁,抓到都会按着屁股抽。跑路后,观瓜人回到窝棚(瓜田给观瓜人搭的一个草棚,供他们住),孩子们又聚在一起,把偷来的瓜一个头一个头吃,不管有没有被熏,然后爬过去开始下一波。这一次,他们被打着放哨,不一会儿,他们像鸡犬一样飞来飞去,田野里回荡着挨棍子的尖叫声。
兄弟俩穿鞋,绕过房子过河,进了班里的高粱地里。我哥哥仔细寻找,张兴明紧随其后。
“你找到了吗?什么样的呀?”张兴明跟着他哥哥在高粱地里钻孔。他已经把土地翻了一半,他发现了一个,黑色的,被他哥哥拿着。这是割包皮后的样子。如果不剥包皮,和其他高粱没什么区别。反正张兴明看不到。他这两辈子,和这些山河没有联系,学不会。
哥哥抬头盯着高粱的顶部,仔细观察,没有出声。张兴明唱着“大姑娘漂亮,那个大姑娘浪,大姑娘走进绿色帐篷”,然后两个人又转了一会儿,然后又转回到小溪边的这片。只听嘻Xi哈哈的声音,有小孩在小溪边玩耍。
走出高粱,眼前一亮。在田野的四面八方,高粱是绿色的,高粱和张兴明一样高。他连天空都看不见,也分不清东南西北。缺点是不舒服。当他出来看到远处的山和蓝天时,他的心立刻快乐多了。
我哥哥走到小溪边喊道:“梁兴,水凉了吗?”梁兴是满仓家族的第三名,比张兴明大一岁。他们这一代人就是范。的哥哥是张兴满,他的哥哥是张。整个城堡里有19个这一代人,他的兄弟排在第八位,张兴明排在第十二位。
据说鲍那一辈的大哥,七六年就四十多五十岁了,比他父亲还大。他的孙子跑遍了比张兴明还大的地方。一起玩的时候,大人会教他:“别欺负你,他小。”
一只黑猴子站在水里,眼睛又细又小,擦了擦脸说:“不冷,你下来好吗?”两兄弟走到小溪边,梁兴从水里爬上来,蹲在岸边。哥哥递给他手里的一窝棉花,说:“我们第一天去三道河子。满仓兄弟在那里,他帮我抓了蝼蛄。”
梁兴从棉花窝里咬了一口,说:“这不甜。现在还不是时候。三道子哥不让我去,说有水虫。”哥哥点点头,蹲下来说:“可以。刚才,满仓兄弟杀了一个,就在我旁边。我不怕。你害怕吗?”梁兴说,“我不怕水虫。我怕哥哥砍我。”那时候每个家庭都有三四个孩子,父母管不了。它们通常是大的和小的。那是真正的打击,所以小的不怕父母,只怕大的。
张兴明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他哥哥此刻如此慷慨地给了梁兴一窝棉花。原来他知道这不甜。
小溪不深。这个地方是个海湾。一群孩子用石头堵住了小溪,水位很高,有半米多深。
我的家乡张兴明这里的河流不深,一般只有几十厘米,但大一点的时候只有一米深。当它们达到两米和三米深时,它们就是大河,几十米宽。在山的另一边,他们不在这里。
我哥哥裸身跳入水中,张兴明通常会观看,但他不能参与其中。似乎有得有失。虽然身体已经回到了现在,但心智还是个40岁的人,已经不能快乐地做孩子做的事了。
我记得上一次,这个时候我哥用石头把外婆家门口的小溪堵死了,让张兴明下去洗澡。结果,张兴明感冒了,躺了几天,所以我哥哥吃了罕见的水果罐头。张兴明一直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暴食事件,不幸的是他成了他哥哥水果罐头的受害者。要知道虽然是夏天,但这条纯净的山泉小溪还是挺冷的,他泡一会儿池就会发抖。
五六个孩子在水坑里扑腾。这里没有大河,所以游泳很累。
注:感谢战美,风中飘动的小草,tiger955,风穿越,天帝的推荐票
金先生扬起眉毛:“一样?”
“不一样。”
“幸好不一样,不然你又以为我是齐瑞刚了。”
莫兰对着镜子对他笑了笑。“你紧张什么?你没有要求我像对待他一样对待你。”
“还是希望你能从根本上把我和他区分开来。”
莫兰想了一会儿说:“除了你的脸,我分不清你。”
金先生从后面抱着她的肩膀,眼睛看着镜子里的她。
“齐瑞刚没有我温柔,从这一点很容易分辨。”
“你说得对。”
“你喜欢他,还是我喜欢我?”
莫兰沉默了一秒:“你想让我喜欢你吗?”
金先生微微一笑:“当然。我会努力喜欢你,如果你也喜欢我就更好了。”
“来说说你的表现吧。”
“看来至少你不喜欢齐瑞刚。”
“对,我不喜欢他!”莫兰直接承认了。
金先生眼里闪过一道奇怪的光:“瑞奇刚来的时候,我帮你杀了他怎么样?”
“好。”
“我说的是真的。”
“我说的也是真的。”
金先生微微笑了笑:“希望你到时候不要后悔。”
“我不会。”她怎么会后悔,因为他是齐瑞刚。
虽然他在很多地方和齐瑞刚不一样。
虽然他编了那么多故事误导她,她只是觉得他是齐瑞刚。
这个世界上可以有两个人长得一样。
但她只能对一个人有感觉。
那个人是齐瑞刚...
只是不知道他要耍什么花招,但她知道他的回答很快就会暴露。
第二天是婚礼时间。
金先生说,婚礼要早点办,不然会出事。
当我一大早醒来时,仆人包围了莫兰,帮她洗澡、梳洗、打扮...
白色婚纱拖在地上,三米多长的面纱在莫兰身后铺开。
“莫小姐,你今天真美。”化妆师的惊艳倾慕。
莫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忍不住笑了。她也觉得自己今天很美。
房间的门突然被推开-
金先生穿着白色宫装王子进来了。
他戴着一个半白金的面具,只露出他的左脸。
仆人恭敬地向他敬礼:“主人。”
金先生站在离莫兰三米远的地方。“莫兰,你准备好了吗?婚礼马上就要举行了。”
莫兰转过身,一个微笑在他美丽的脸上荡漾。“你现在是来接我去教堂的吗?”
金先生笑了笑:“不,还不是时候。我得先解决一个问题。”
“什么麻烦?”
“祁瑞刚来了。我让他先准备,然后我跟他打。”
莫兰的神色微微一闪:“他真的来了吗?”
“好吧,你可以在楼上看一会我和他的决斗。你不要我杀了他,我就成全你的心愿。”
说完,他走到她面前,举起她的一只手,然后低下头,弯下腰,虔诚地在她的手背上印了一个吻。
“这是我对你的承诺。你等我,我一定凯旋而归。”
金先生自信地对她笑了笑,然后突然转身大步走了。
..李茜静静地陪着她,他总觉得李明熙是另一个人。
他们都有很多无奈,痛苦,悲伤。
但是,他们的无奈不能告诉人...
李明熙喝了很多酒,最后吐了。
天色越来越暗,最后什么也看不见了。
李茜打电话给他的下属,让他们开车。下属到了,他把李明熙抱在车里。
两辆车一起离开了海边。
李明熙彻底醉了。她是故意喝醉的。喝醉了,你不必挣扎着去看萧郎。
但在她心里,她从未忘记。
“我要去找萧郎...送我...送我……”
她拽着李茜的胳膊,李茜严肃地问她,“你真的想去吗?”如果你想去,我会送你去。"
李明熙又摇摇头:“不,我不去...我不去……”
“你去不去?”
“我去!”
李茜忍不住笑了:“你确定?”
“我不去!”
“给你最后一次机会,你去不去?”
"...不要走”
“真的?”
李茜没有等她的回答很长时间。他转过头,发现她睡着了。
李茜的心里,想着她肯定是不愿意去的,既然她不愿意,那就不要去。
把李明希送回了李家,而不是她的公寓。
她一定有人这样照顾她。
车子到达李家门口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十一点了。
得知李明熙被李茜送回后,李家人表示惊讶。
李茜把李明熙送回了家,没有停留就离开了。
李妈妈让仆人扶李明熙上楼,躺在床上。
她亲自脱下李明熙的鞋子,拿了条毛巾帮她擦脸。
“孩子,你怎么喝得这么醉?萧郎没有回来吗?”
自然,没有人回答李的问题。
而这一次,萧郎仍然坐在无家可归的餐馆里,一动不动。
“老板,快十二点了,还要等吗?”一个服务员走过来,小心翼翼的问他。
萧微微垂下眼睛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
他没说话,服务员只好默默离开。
墙上的钟过去了,很快就十二点了。
李明熙躺在床上,睡得不踏实,萧郎的心瞬间又冷又冷。
十二点过了,李明熙没来。
她的选择已经很明显了...
“不要,不要……”
李明熙痛苦地蹙眉,不知道梦见了什么,突然醒了!
她坐了起来,震惊得睁大了眼睛,整个人还是清醒的。
几秒钟的反应后,她慢慢回过神来,发现自己刚刚做了一个噩梦。
李明熙松了一口气。然后她抓起床边的闹钟。当她看到上面的时间时,全身都是冰冷的。
现在,已经是第二天早上10点了...
她的生日过去了,昨晚也过去了。
她没有去萧郎,她已经放弃了她...
李明熙此时连抱闹钟的力气都没有。
她松开手,闹钟掉到了地上。
母亲李推门进来,敲门看到她失魂落魄。
“怎么了,你不舒服吗?”李的母亲摸了摸她的额头,关切地问道。
满仓把两兄弟送到十字路口,然后回去了。弟弟们回家了。那时候大一点的孩子这样带孩子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年纪大的自然就做了,不会计较什么得失。
回到家,我把小鱼和蝼蛄给了奶奶,奶奶用手拍了一下哥哥的背,骂了一句:“我再去河边,被水猴抓住了怎么办?”她不努力,哥哥也不在乎。她解释道:“那是满仓抓的,没有网我抓不到它。”奶奶不打了,说:“带你老二去河边,我杀了你。”说的挺严重的,但是没有权力给我哥。
小鱼洗净,蝼蛄去皮,切碎搅拌成酱,油煎。很好吃。其实真正的美味大多是这么简单自然的味道。
吃了一会儿,睡了一会儿,哥哥再也呆不下去了。他在炕上翻来覆去了一会儿,说:“二明,我们去抓郭果。”
张兴明翻着白眼说:“那东西咬人,跳得高。哪里能抓到?”另外,抓到了放哪里?”哥哥说,“那是你的傻,我可以抓住它,放在草笼里。我有两个笼子。”“那你喂什么?饿了不要叫。"
郭果被抓了就听。如果他没有,那就没意思了。孩子在一起比,你不哭,那就丢脸。
我哥哥起身跑到康贝去看窗外。看了一会儿,他坐下说:“嗯,红薯花还没开花呢。”
郭果一般都是喂红薯花,也就是南瓜花。不知道还能喂什么。
哥哥很会抓郭果。他上辈子经常带领张兴明去田里抓郭过。张兴明找不到它,也根本看不见它,所以他听着,喊着,而他的哥哥看着他的手,把它们放在一个手工制作的草笼子里。抓郭果的时候小心别被咬。这个东西的口器挺厉害的。咬人是割伤,又疼又肿,你还不喜欢。
张兴明记得另一头驴拿着一把尾刀,它大声而清脆地吠叫,尾巴上拖着一把和它身体一样长的刀。但是张兴明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,因为他抓不到它们,更不用说从草丛中找到它们了。
抓蚱蜢,抓刀喂蚱蜢,在蚱蜢燃烧的时候吃蚱蜢,是农村孩子夏天最愿意做的事情。
我哥哥在康贝呆了一会儿,突然说:“我们为什么不找一窝棉花呢?”好吃。“想了想,张兴明没有任何危险。他不必打草和爬树。他点点头说:“好,去吧。"
“沃米安”是这里孩子的名字。具体叫什么我也不清楚,就是高粱抽穗失败后,高粱穗长出来的地方形成的一根黑棒。味道有点甜,有点干,会把嘴巴和牙齿染成黑色。
经常会有一大群孩子钻到高粱地里,找到了就欢快的叫一声,于是大家蜂拥而至,难免要折几棵高粱树。大一点的孩子把折好的高粱捡起来,用高粱叶子包起来,一般不会死。小一点的孩子干脆把碎高粱杆挖出来啃。两极的海绵体此时有很多汁液,就像嚼甘蔗一样,但没有那么甜。
队伍最怕这些孩子这个时候来找“甜棒”,会把高粱块的祸害扔掉。这个时候会有玩家照顾他们。高粱剧烈抖动的地方,看管人跑过去打雷,孩子们像受惊的兔子一样跑开,钻得到处都是。难免会有几个知名人士被举报回家,晚上听到他的声音,第二天走路一瘸一拐的。
至于挑瓜做枣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秋天山里满是野果。没有人在乎树上的梨子和李子。反正这个东西也是给孩子吃的,除了小队的公物,比如鲜瓜(哈密瓜)。
孩子像革命时代的侦察排,头上戴着草编的迷彩服,在鲜瓜旁边的沟里爬。他们仔细观察观瓜者的动作。三两个负责值班,剩下的负责偷东西。其实不都是为了吃,只是为了好玩。他们经常看到一群野孩子被守瓜人用棍子追后满山跑。这时候不管是谁,抓到都会按着屁股抽。跑路后,观瓜人回到窝棚(瓜田给观瓜人搭的一个草棚,供他们住),孩子们又聚在一起,把偷来的瓜一个头一个头吃,不管有没有被熏,然后爬过去开始下一波。这一次,他们被打着放哨,不一会儿,他们像鸡犬一样飞来飞去,田野里回荡着挨棍子的尖叫声。
兄弟俩穿鞋,绕过房子过河,进了班里的高粱地里。我哥哥仔细寻找,张兴明紧随其后。
“你找到了吗?什么样的呀?”张兴明跟着他哥哥在高粱地里钻孔。他已经把土地翻了一半,他发现了一个,黑色的,被他哥哥拿着。这是割包皮后的样子。如果不剥包皮,和其他高粱没什么区别。反正张兴明看不到。他这两辈子,和这些山河没有联系,学不会。
哥哥抬头盯着高粱的顶部,仔细观察,没有出声。张兴明唱着“大姑娘漂亮,那个大姑娘浪,大姑娘走进绿色帐篷”,然后两个人又转了一会儿,然后又转回到小溪边的这片。只听嘻Xi哈哈的声音,有小孩在小溪边玩耍。
走出高粱,眼前一亮。在田野的四面八方,高粱是绿色的,高粱和张兴明一样高。他连天空都看不见,也分不清东南西北。缺点是不舒服。当他出来看到远处的山和蓝天时,他的心立刻快乐多了。
我哥哥走到小溪边喊道:“梁兴,水凉了吗?”梁兴是满仓家族的第三名,比张兴明大一岁。他们这一代人就是范。的哥哥是张兴满,他的哥哥是张。整个城堡里有19个这一代人,他的兄弟排在第八位,张兴明排在第十二位。
据说鲍那一辈的大哥,七六年就四十多五十岁了,比他父亲还大。他的孙子跑遍了比张兴明还大的地方。一起玩的时候,大人会教他:“别欺负你,他小。”
一只黑猴子站在水里,眼睛又细又小,擦了擦脸说:“不冷,你下来好吗?”两兄弟走到小溪边,梁兴从水里爬上来,蹲在岸边。哥哥递给他手里的一窝棉花,说:“我们第一天去三道河子。满仓兄弟在那里,他帮我抓了蝼蛄。”
梁兴从棉花窝里咬了一口,说:“这不甜。现在还不是时候。三道子哥不让我去,说有水虫。”哥哥点点头,蹲下来说:“可以。刚才,满仓兄弟杀了一个,就在我旁边。我不怕。你害怕吗?”梁兴说,“我不怕水虫。我怕哥哥砍我。”那时候每个家庭都有三四个孩子,父母管不了。它们通常是大的和小的。那是真正的打击,所以小的不怕父母,只怕大的。
张兴明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他哥哥此刻如此慷慨地给了梁兴一窝棉花。原来他知道这不甜。
小溪不深。这个地方是个海湾。一群孩子用石头堵住了小溪,水位很高,有半米多深。
我的家乡张兴明这里的河流不深,一般只有几十厘米,但大一点的时候只有一米深。当它们达到两米和三米深时,它们就是大河,几十米宽。在山的另一边,他们不在这里。
我哥哥裸身跳入水中,张兴明通常会观看,但他不能参与其中。似乎有得有失。虽然身体已经回到了现在,但心智还是个40岁的人,已经不能快乐地做孩子做的事了。
我记得上一次,这个时候我哥用石头把外婆家门口的小溪堵死了,让张兴明下去洗澡。结果,张兴明感冒了,躺了几天,所以我哥哥吃了罕见的水果罐头。张兴明一直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暴食事件,不幸的是他成了他哥哥水果罐头的受害者。要知道虽然是夏天,但这条纯净的山泉小溪还是挺冷的,他泡一会儿池就会发抖。
五六个孩子在水坑里扑腾。这里没有大河,所以游泳很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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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先生扬起眉毛:“一样?”
“不一样。”
“幸好不一样,不然你又以为我是齐瑞刚了。”
莫兰对着镜子对他笑了笑。“你紧张什么?你没有要求我像对待他一样对待你。”
“还是希望你能从根本上把我和他区分开来。”
莫兰想了一会儿说:“除了你的脸,我分不清你。”
金先生从后面抱着她的肩膀,眼睛看着镜子里的她。
“齐瑞刚没有我温柔,从这一点很容易分辨。”
“你说得对。”
“你喜欢他,还是我喜欢我?”
莫兰沉默了一秒:“你想让我喜欢你吗?”
金先生微微一笑:“当然。我会努力喜欢你,如果你也喜欢我就更好了。”
“来说说你的表现吧。”
“看来至少你不喜欢齐瑞刚。”
“对,我不喜欢他!”莫兰直接承认了。
金先生眼里闪过一道奇怪的光:“瑞奇刚来的时候,我帮你杀了他怎么样?”
“好。”
“我说的是真的。”
“我说的也是真的。”
金先生微微笑了笑:“希望你到时候不要后悔。”
“我不会。”她怎么会后悔,因为他是齐瑞刚。
虽然他在很多地方和齐瑞刚不一样。
虽然他编了那么多故事误导她,她只是觉得他是齐瑞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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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莫小姐,你今天真美。”化妆师的惊艳倾慕。
莫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忍不住笑了。她也觉得自己今天很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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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先生穿着白色宫装王子进来了。
他戴着一个半白金的面具,只露出他的左脸。
仆人恭敬地向他敬礼:“主人。”
金先生站在离莫兰三米远的地方。“莫兰,你准备好了吗?婚礼马上就要举行了。”
莫兰转过身,一个微笑在他美丽的脸上荡漾。“你现在是来接我去教堂的吗?”
金先生笑了笑:“不,还不是时候。我得先解决一个问题。”
“什么麻烦?”
“祁瑞刚来了。我让他先准备,然后我跟他打。”
莫兰的神色微微一闪:“他真的来了吗?”
“好吧,你可以在楼上看一会我和他的决斗。你不要我杀了他,我就成全你的心愿。”
说完,他走到她面前,举起她的一只手,然后低下头,弯下腰,虔诚地在她的手背上印了一个吻。
“这是我对你的承诺。你等我,我一定凯旋而归。”
金先生自信地对她笑了笑,然后突然转身大步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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